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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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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支持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现就我市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公告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支持无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家庭年度提取额不超过1.5万元。

    四、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单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2万元提高到50万元,职工家庭双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8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五、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在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金额和申请的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的总价款。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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