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旧版链接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应对疫情新法规之十:财政部(财税〔2020〕第8号)中免增值税的生活服务企业具体指哪些?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20-02-24      浏览次数:1646      信息录入:首义会计师事务所      【字体:

 

什么样的服务才属于生活服务?

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以下服务属于生活服务:

接下来看看具体指哪些!

1.文化体育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2.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2)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3.旅游娱乐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1)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2)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4.餐饮住宿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关于此次税收优惠政策请注意以下六个问题!

1)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应如何开具发票?

1)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选择“免税”

2)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已经开具的专票用发票和带税率的普通发票能否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可以退回换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享受免征增值税;如果不能退回,此部分专用发票不免税;

2)纳税人开出的带税率的普通发票,也可以享受免税;如果申报比对不符,由税务部门解除异常。

3)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继续抵扣?如果需要转出应该如何计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均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作转出处理。

2)免征增值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金额按以下方法计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计算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4)纳税人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月度之间的购销不均衡,按规定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转出额,会出现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实的现象,对此,应如何处理?

对由于纳税人月度之间购销不均衡,按规定公式计算出现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实的现象,税务征收机关可采取按年度清算的办法,即:年末按当年的有关数据计算当年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对月度计算的数据进行调整(来源于税务总局官方解答)。

5)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纳税人无需提供任何资料,可以直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对免征增值税收入和征税收入分别核算,如不能分别核算不同收入,则不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6)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是否属于长期政策?

此次对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工具对疫情期间提供民生服务的企业的一种扶持,属于特殊时期的临时性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具体截至时间要看疫情发展情况,纳税人需要随时关注国家政策。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 应对疫情新法规之九: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0年第8、9、10号公告热点问题
  下一篇: 温馨提示:2019年度会计报表格式要变了
 
相关阅读:
南充人!四川重磅出台19项政策措施,条条都和你 (阅读269次) [2023-10-07]
两部门发布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 (阅读355次) [2023-08-08]
最新!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延续至2027 (阅读354次) [2023-08-02]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6月 (阅读452次) [2023-06-27]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福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 (阅读852次) [2023-03-28]
 
 
站内搜索:
  Copyright 2008-2014 www.ncs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南充首义会计师事务所
电话:0817-2807803 0817-2709900 手机:13320760315(陈所长) 18808173005(沈主任)
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丰登路238号楠苑翠庭5栋2层(市工商局对面) 蜀ICP备12010398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